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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章 种草莓。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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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龙哥,你的嘴是不是开过光了?真是说得太好了。”

郑冬梅兴奋不已,一阵手舞足蹈。

马小龙道:“我这叫慧眼如炬,一眼就看出了你的优秀。”

“哈哈……我都没想到,我会这么优秀,龙哥,我觉得你就是个伯乐。”

郑冬梅开心不已,笑得格外灿烂。

马小龙道:“其实,你还有更多的优点。”

郑冬梅激动万分道:“那你快说说!我想听。”

马小龙打量着郑冬梅:“你的嘴唇,性感,让人看着就想亲;你的胸脯,开胃,让人看到就有饥饿感;你的双腿,不但又长又均称,而且白嫩还有弹性……”

郑冬梅打了个激灵,瞬间冷静了一下。

“龙哥,这些都属于漂亮的范畴呀!”

“一个漂亮就能概括了,不用说得这么细。”

马小龙一本正经道:“有细节,才能说明你更美。”

郑冬梅笑道:“我知道,平时,我也是非常注重细节的。”

马小龙往郑冬梅身后瞅了一眼:“你的屁股大,肯定能生儿子……”

郑冬梅蹙眉道:“我是不婚主义者,不可能结婚,更不可能生孩子。”

“你很快就不会这么想了。”

马小龙笑道。

郑冬梅冷哼一声:“我永远都会这么想的,谁也别想改变我的态度。”

“你也知道,我根本听不进别人的意见,有些独断专行。”

“其实,我一点也听不进别人的意见,特别独断专行。”

“至少,在结不结婚,生不生孩子这个问题上,我就是这样的。”

马小龙看着郑冬梅:“那是因为你的原生家庭并不和睦吧!可能是你妈经过受你爸欺负,或者是你爸是个窝囊废,不但帮不了家里,还压榨你们?”

郑冬梅的眼圈微微发红:“我爸爱喝酒,在我小时候,他一喝醉就打我妈,还打我和我哥,我妈数次想要离婚,都离不掉。”

“我妈经常说,出家做尼姑,也比嫁人强;确实是这样的,有一次,我爸都差点儿把我妈打死,后来,我妈带着我们一起出来打工,就再也没有回去。”

“十年前,听说我爸喝酒喝死了,我们都没有回去,只有我哥回去了趟。”

“要不是我哥赌博欠了两百万,要不是我不得不卖了房子和饭店帮我哥还债,我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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